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在学生实习就业指导、校园招聘和校企合作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更有力地帮助学生保障实习就业合法权益,6月7日下午,就业与校企合作办在教师发展中心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用工形式》专题培训,培训由校长邹建华教授主讲,李曲生副董事长出席,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管实习副院长、全体辅导员、教务处、学生处、就业与校企合作办相关负责人等人员参加学习
邹建华校长就与学生就业紧密相连的法律问题开展普法教育,从用工形式、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种类、签订合同所需注意事项、劳务派遣与劳务中介、劳务外包的区别等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劳动用工过程中各类风险点,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阐述和解析,帮助参会人员了解并掌握就业工作的法律知识,从而向学生做好普法宣传预防学生在实习就业过程中的劳动风险。同时,为学校在校园招聘、校企合作等与用人单位合作过程中规范招录单位的用工形式打下基础,更好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就业服务。
此次《用工形式》专题培训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有利于增强实习就业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帮助学生避免用工风险,努力践行学校的责任担当。